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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4007542646Y/2024-0010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10-30
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执法接受检察监督听证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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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执法接受检察监督听证

发布日期:2024-10-30  浏览次数:-

  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在福田区社区矫正中心组织召开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执法的检察监督听证会,通过对社区矫正对象王某等七宗因处理家庭事务申请外出审批案进行听证,进一步监督规范社区矫正外出审批执法工作,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确保社区矫正执法严肃性。听证会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林加亮主持,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检察官黄柳,区司法局副局长陈冰,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街道司法所负责人参加。听证员由律师陈延平、医生苏春晖、人民监督员严宏担任。福田区部分社区矫正监督员列席,市司法局驻区延伸管教警察、社区矫正社工等人员旁听。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黄柳介绍了七宗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案案件情况、需要听证的问题,区司法局副局长陈冰从外出审批的“权限具有合法性”“事项具有必要性”“时限具有合理性”等三方面进行了说明,莲花、梅林、沙头、华强北、南园等5个街道办的司法所依次对外出审批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进行了充分的说明。听证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在围绕听证焦点进行评议,形成集体意见并提出建议:判定是否同意审批外出可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身份、所判处刑罚类型、日常监管有无违规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判,还需进一步完善、细化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执法工作制度。首次受邀列席的四位社区矫正监督员(人大代表方成群、钟雄,心理咨询师李凡,律师张继忠)也分别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执法工作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原则,使执法既有法度又不失温度。区司法局副局长陈冰最后陈述意见时表示,将以此次听证会为契机,在三个方面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工作:一是完善外出审批事项清单,消除外出审批执法“风险大”“责任大”顾虑,使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有据可循;二是严格外出审批时限,针对不同社区矫正对象的申请外出情形,核定外出审批幅度,预防“少批多批”的现象,在审查上做“加法”,做好社区矫正对象依法“按需”审批工作;三是加强外出审批督导,对司法所批准外出的执法工作,通过“事前审批指导”与“事后备案审查”的闭环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和效率,确保司法所依法行使审批权限。

  本次听证会的召开,推动福田区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执法工作达成基本共识,为今后完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制度提供了重要参考。下一步,福田区司法局将继续依法履职,自觉接受监督,把检察机关的监督融入日常社区矫正工作管理,不断增强社区矫正执法公信力,以善于执行、执心向善、张弛有度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推动福田区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