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政策制定更合理精准有效,同时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福田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拟举办修订《福田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办法》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部门
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听证事项
修订《福田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办法》
三、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3月28日下午3:00(暂定)。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委机关大楼(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2322会议室。
四、听证参加人的名额、条件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人参加名额
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9名以上单数。包括文化遗产专家代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代表、文物保护单位代表、群众代表。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福田区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人员)、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负责人代表(福田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名录负责人)、福田区人大代表、福田区政协委员、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代表、深圳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专家代表、法律专家顾问和社会群众代表均可申请参加听证;
2.听证参加人应熟悉深圳市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并关注福田区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状况;
3.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三)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
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说明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出席的听证参加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的,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可以递补选取听证参加人。
五、听证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采访人员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从2025年2月25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非工作日除外),每天0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23楼2317室)
(三)联系人
王颖,联系电话:82918333-2313
(四)报名表与相关证明
报名表可在报名地点领取或通过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填写后在报名地点递交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及旁听人员相关证明包括
1.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代表:身份证(居住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任命文件
2.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负责人代表:身份证(居住证)、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委托书
3.区人大代表:身份证(居住证)、代表证
4.区政协委员:身份证(居住证)、委员证
5.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代表:身份证(居住证)、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任书
6.深圳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专家代表:身份证(居住证)、深圳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专家委任书
7.法律专家顾问:身份证(居住证)、律师证
8.社会群众代表:身份证(居住证)
附件:修订《福田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办法》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
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2月24日
附件
修订《福田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办法》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