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广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复查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工作的通知》(粤文旅文保〔2025〕2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依法开展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工作,并在前期复查、研究及意见征询的基础上,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已调查登记但尚未认定公布的郑敬臣墓、黄启贤墓予以公布为福田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详细信息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请各单位依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区政府关于做好文物工作的要求,对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文物主管部门许可,不得随意拆迁或毁坏文物。
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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