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2023年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的补充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1-09 14:11来源 :							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准,并于2023年9月25日进行公告。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京蓉混凝土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更新方向)已经区政府审批通过,现予以补充公告。
  公告地点:
  一、现场展示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与侨城东路交叉口东北侧京蓉混凝土厂入口处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网站(官网)
  2.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官网)
  三、媒体展示
  深圳商报
  附件: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京蓉混凝土厂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023年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补充公告一览表
编号  | 辖区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拆除范围用地面积  | 备注  | 
1  | 福田  | 香蜜湖街道  | 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京蓉混凝土厂城市更新单元  | 深圳市博林京融投资有限公司  | 12160平方米  | ① 拟更新方向为二类居住用地(采取城市更新方式建设保障性住房)。 ② 拆除范围内落实不少于5207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 ③ 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④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3年9月25日起至2025年9月24日止。  |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单元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5.后续该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按照市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要求落实。  |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