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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6年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草案)》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5-28 10:37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府〔2012〕1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88号)和《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19〕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拟定的《2026年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草案)》在项目现场、深圳特区报、主管部门网站以及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一、公示地点

  (一)项目现场

  福田区侨香路与香梅路交会处西北侧

  (二)媒体展示

  深圳特区报

  (三)网上展示

  1.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官网)

  2.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官网)

  二、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

  本次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6年5月28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止,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填写《2026年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草案)》公众意见征询表(可通过福田区政府网站以及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进行下载)的方式对公示计划草案提出意见。

  公众意见征询表反馈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2号国防大厦803室;联系电话:0755-83589215;电子邮箱:js@szft.gov.cn。

  特此公示。

  《2026年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草案)》一览表

  编号

  辖区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

  (平方米)

  备注

  1

  福田区

  香蜜湖街道

  沃尔玛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

  34745

  ①拟更新方向为商业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公益性项目用地不少于3000平方米且不少于拆除范围15%。

  ③更新单元规划的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全部由实施主体自持使用。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附件:1. 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沃尔玛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 《2026年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草案)》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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