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竹香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详细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3057号竹香学校
- 所在区: 福田区
- 邮编:518000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特殊教育学校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福田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82785124
- 联系电话: 0755-23913534
详细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3057号竹香学校
福田区竹香学校于2016年7月经深圳市福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为福田区教育局下属九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承担福田区辖区内孤独症、智力障碍和脑性瘫痪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现有九个年级,31个教学班,共270名学生,教职工180人。
学校以“幸福特教”为办学理念,秉持“守正、砺节、奉公、拥和”的竹香精神,追求家庭幸福、教育幸福,赢得家长、社会的普遍赞誉。
根据上级的统一规划,学校将按27个教学班的规模整体拆除重建,重建项目政府投资2.6亿,建筑面积达到三万平方米以上,建成后将整体提升福田区特殊教育的办学条件。
福田区教育局分别于2016年、2021年依托竹香学校成立福田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故学校还承担全区特殊教育政策解读、专业培训及融合教育巡回指导工作。
鸿新花园公交站、侨香地铁站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发放资助至申请人相应账户。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特困供养的材料;④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⑤困境儿童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