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先生
留言日期:
2023-10-15
主题:
投诉福田保安有限服务公司的工作人员办事不力,态度不好等问题
内容:
我是2022年3月18号在福田保安公司合同到期的,当时因为公司给我们少交社保,我就和保安公司的人谈,她们的工作人员当时和我说没有给我少交社保,后面我协商不了,我就和我同事去社保局写了举报信,后面通过社保局告知福田保安公司明确她们确实给我少交社保,叫她们和我电联处理解决,后面通过电话联系,我把钱打给福田保安公司指定公司账户,然后福田保安公司以她们的名义给我交个人和公司少交的部分,我以为这个事情就这样处理完了,但是每隔半6个月保安公司的人就会短信的形式通知我个人少交社保的哪部分,我当时还打电话告知她们我是把钱打给她们公司账号,然后再以福田保安公司账户给我补交社保的,但是今天福田保安公司的人又发一条短信给我,说经过他们多次催收,我拒绝反还该款项,为维护他们福田保安公司的合法权益,他们已委托广东阳皓律师事务所给我寄发律师函,叫我五个工作日返还福田保安公司名义上的垫付社保费用6519.36元人民币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10-15
答复时间:
2023-10-17
答复单位:
福田区华富街道办事处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于2023-10-15 02:48:00向我们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接到工单后,莲花一村社区工作人员联系福田保安公司姜某负责人,根据诉求人提供的证件该笔个人缴纳社保的金额已在2022年3月份汇入其公司,后经姜某到公司查询反馈,存在因当时公司账户有多笔资金汇入,但诉求人的资金没有备注情况下,导致公司没留意,后期因沟通不畅才通过信息发现催收,现双方已在社区工作人员协调沟通情况下解释清晰,现无任何纠纷存在。对此诉求人也表示对我社区工作满意及肯定。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华富街道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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