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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先生
留言日期:
2024-01-30
主题:
投诉福田政法委对福田经侦大队在杨区花案侦办的过程慢作为、不作为等行为上监督不到位
内容:
1.投诉福田政法委对福田经侦大队在杨区花案侦办的过程慢作为、不作为等行为上监督不到位。
2.投诉的主要事实: 杨区花等人涉嫌利用茅台酒合同诈骗,涉案金额高达约20亿(本人估计),金额之大,受害者之多,从2022年4月份,受害者开始报案,再到取保候审,案件至今进展缓慢,关键证据拖延不调查,杨区花等人仍是逍遥法外: (1)福田经侦拖延案件进展 2022年4月受害者集中报案,2023年3月才派人去贵州茅台酒厂核实情况,明显有人暗中故意拖延案件进展。 (2)福田经侦故意不调查关键证据。未启动调查杨某某高买低卖的证据。 (3)福田经侦不作为。未调查资金总额是否能覆盖受害者合同额,完全不掌握杨区花涉案总金额到底是多大,未传唤相关人员(受害者,未报案人员)! (4)隐瞒真相。福田经侦前任主办民警康某,因此案件违规被低调处理,未向社会和受害者公布案情。 (5)频繁更换主办民警,浪费拖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