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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感受到公平正义
留言日期:
2024-07-03
主题:
经侦不作为导致东方银座集团非法集资案件一直无法开庭
内容:
深圳市东方银座特大非法集资案[深公福立字(2018)03877]于2018年8月立案至今已将近6年,2022年检察院起诉到法院,法院立案后以证据不足为由退回经侦补充侦查;这个案件是到法院了,但是很多证据都没移交法院,导致无法开庭。补充侦查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退回的人都会写补侦提纲,公安机关有针对性的补充侦查。
就是因为迟迟无法补充侦查完毕导致一直无法开庭,退回经侦补充侦查都快两年了,是不是早就超过两个月的期限了?想问一下到底什么时候能补充侦查完毕?可否适时案情通报?为什么潜逃在外的李智鹏、涉案人东方银座集团副总裁钟帆飞等重要涉案人至今未抓捕归案?
另外,很多投资人去东方银座酒店门口要钱,都陆续拿到针对个人的回款方案,这一点我希望占强警官,在调查案件的时候,能关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