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您好。您于2024-08-29 11:05:00向我们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1、2024年7月2日,区住建局就绿景花园二期水裹汤泉装修工程下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许可建设单位深圳水裹汤泉酒店有限公司于沙头街道绿景花园二期裙楼101-1、202-1进行门窗、通风与空调等装饰装修施工项目。2、关于广告牌,经区住建局约谈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出示了《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深城许字【2024】第GGFT20240208号),反馈区城管局已于2024年6月21日许可深圳水裹汤泉酒店有限公司于绿景花园二期裙楼建筑物西南立面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区城管局反馈:8月23日,部分居民聚集反对施工,已会同街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8月28日绿景物业方为做好极端天气防护工作,要求水裹汤泉于8月28日24时前完成加固工作后立即撤场,现已完成加固后撤场。下一步,区城管局将继续指导沙头街道执法队加强巡查工作,督促落实广告招牌停工事宜。3、关于脚手架,经现场查看,涉及因更换门窗而搭建的脚手架,属于施工许可范围的正常施工;涉及因铺设空调外机而搭建的脚手架,属于沙头街道许可的零星工程项目;涉及因装饰装修裙楼外立面而搭建的脚手架,经核实未获得相关单位的许可文书,已责令建设单位停止此部分施工。
4、2024年9月3日经质安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核处,确认绿景花园二期水裹汤泉酒店装修工程项目存在部分资料不全的问题,已要求项目单位尽快补齐相关资料,并对其下达了《责令停工通知书》(深福建质安停【2024】T0649号),责令其在完善相关资料前全面停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区住建局2024-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