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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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若菩提
留言日期:
2024-09-24
主题:
恳请区纪检委督办严查梅林街道办行政不作为、歪曲法律法规、包庇小区电梯更新招投标违法行为
内容:
区领导
鉴于梅林街道办物业科行政不作为、包庇碧华庭居业委会在小区电梯更新招投标严重违法行为,本人于8月23日、26日,9月3日、12日向区领导信箱实名举报,但贵处均转交给梅林街道办进行处理,而梅林街道办却交办给物业科处理,每次均以敷衍搪塞回复本人,9月20日回复却认定小区电梯招投标不属于《招投标法》规定的“必须项目”,不适用招投标法,这是对《招投标法》的歪曲理解,是对举报人的愚弄。《招投标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的招投标活动,均适用本法”,即包括本法第三条所规定的“必须项目”以及“必须项目”之外的确定了采取招投标方式的非必须项目。而并非回复所解释的《招投标法》仅适用本法第三条所规定的“必须项目”。
贵办已将本人举报梅林街道办行政不作为多次转交给举报对象处理,这不符合《信访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恳请贵办转交区纪监委督办,本人属实名举报,如有不实和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