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深圳芯驱半导体有限公司
留言日期:
2024-10-16
主题:
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集群支持——物业支持
内容:
您好! 我司为一家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企业,被福田区相关政策吸引,于2024-1-23在福田保税区注册成立。 请问关于 “第九条 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集群支持” 的物业支持,应于哪个时间,在哪个平台,通过什么方式申请? 谢谢!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和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第九条 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集群支持   (一)产业空间支持   1.政府物业支持:新落户的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企业,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租赁政府产业用房最低可按市场评估价的40%为基准价予以租赁,连续支持三年。   2.社会物业支持: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新落户企业租赁社会物业自用,按一般不超过实际租赁价格报告的50%给予支持,累计支持时间不超过三年;单个企业每年租金支持一般不超过800万元。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0-16
答复时间:
2024-10-17
答复单位:
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于2024-10-16 10:55:00向我们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我局工作人员已经与您电话对接,了解了企业具体问题,并详细解答企业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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