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YX
留言日期:
2025-08-19
主题:
结婚
内容:
您好,请问一方广东省内非深户,一方香港户口。能否在深圳领证结婚,需要准备什么手续。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8-19
答复时间:
2025-08-19
答复单位:
福田区民政局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于2025-08-19 10:39:00向我们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您好,您从福田政府在线提交的网上咨询信件我局已经收悉。具体答复如下: 您自述为广东省内户籍居民、女方为香港永久居民,欲在深圳办理结婚登记,故咨询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内地居民一方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因故不能出具身份证原件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香港居民一方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1、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2、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双方需携带近6个月内拍摄的同版双人免冠2寸红底合影照片3张。 如有其他疑问,可致电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0755-8252052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区民政局2025-08-19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