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您好。您于2026-01-09 19:18:00向我们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尊敬的市民,您好,现回复如下:一、核查情况:经核查,雕塑家园一楼部分为商铺,北面因与地面存在高差商家搭建了钢制的室外踏步台阶,其中一商铺北面搭建了砖混结构的商铺门头。 二、采取措施:关于台阶问题,根据《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SZJG22-2015)6.1.3“不计建筑面积的范围包括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台阶、无柱雨棚;用于检修、消防的室外钢梯或爬梯等”,台阶参照“用于消防的室外钢梯”属于《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形第14条规定的内容,不构成违建。执法队也咨询了规自部门“室外台阶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规自部门答复“对于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项目搭建钢制台阶无需在我局办理手续”。关于一楼北面一商铺存在加建商铺门头的问题,梅林街道执法队已于2025年7月3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关于地下室东侧的消防器材室、集水坑、空调机房被占用问题,该部分用房如属于共有物业,由住建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三、下步计划:梅林街道将继续跟进此事,积极推进案件办理。您有其他的疑问,也可致电梅林街道执法队0755-83318969,执法队将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进行处理。感谢您对梅林街道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梅林街道2026-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