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春春
留言日期:
2026-01-09
主题:
请贵局依法及时处理关于雕塑家园小区公共区域被占用的事宜
内容: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1、位于梅林街道的雕塑家园、雕塑院小区地下室东侧的消防器材室、集水坑、空调机房被占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及《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等,我委已于2025年12月10日对该占用行为进行劝阻,劝阻无效,请贵局依法及时处理。 2、位于梅林街道的雕塑家园、雕塑院小区北面一楼地面道路被私自搭建的门头和多个楼梯占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及《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等,我委已于2025年12月9日对该占用行为进行劝阻,劝阻无效,请贵局依法及时处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1-09
答复时间:
2026-01-12
答复单位:
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于2026-01-09 19:18:00向我们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尊敬的市民,您好,现回复如下:一、核查情况:经核查,雕塑家园一楼部分为商铺,北面因与地面存在高差商家搭建了钢制的室外踏步台阶,其中一商铺北面搭建了砖混结构的商铺门头。 二、采取措施:关于台阶问题,根据《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SZJG22-2015)6.1.3“不计建筑面积的范围包括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台阶、无柱雨棚;用于检修、消防的室外钢梯或爬梯等”,台阶参照“用于消防的室外钢梯”属于《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形第14条规定的内容,不构成违建。执法队也咨询了规自部门“室外台阶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规自部门答复“对于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项目搭建钢制台阶无需在我局办理手续”。关于一楼北面一商铺存在加建商铺门头的问题,梅林街道执法队已于2025年7月3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关于地下室东侧的消防器材室、集水坑、空调机房被占用问题,该部分用房如属于共有物业,由住建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三、下步计划:梅林街道将继续跟进此事,积极推进案件办理。您有其他的疑问,也可致电梅林街道执法队0755-83318969,执法队将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进行处理。感谢您对梅林街道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梅林街道2026-01-12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