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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5号)实施后,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据此,职工工资怎么折算?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怎么计算?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4-07 14:50 来源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答: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号)规定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如下: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3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号),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如下: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248天

季工作日:248天÷4季=62天/季

月工作日:248天÷12月=20.67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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