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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中介机构在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是否应当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10-22 16:08 来源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答:应当。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七十三条规定,职业中介机构在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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