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当事人未到庭参加庭审将有什么不利影响?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统一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