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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引入深圳市创业导师开展创业服务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09-24 17:08来源 :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福田区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措施》(福府规〔2019〕3号)有关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区自主创业人员创业能力,以创业带动更多人就业,近日,区人力资源局对接市级资源引入深圳市创业导师,为自主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项目论证、法律咨询、市场营销、财务税务等服务。一是做好导师预约。各街道办事处根据本辖区创业服务需求向区人力资源局提出创业服务计划,由区人力资源局根据就业创业实际需求对接创业导师,各街道办事处配合报送相关工作计划。二是明确服务职责。各街道办事处选派一位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内创业导师服务相关工作,报送本辖区导师服务计划以及《创业导师工作记录表》等资料,收集辖区内创业孵化基地、街道、社区以及自主创业人员的创业服务需求,并负责联系创业导师为其提供服务。三是规范补贴发放。创业导师补贴费用一个季度发放一次,各街道办事处于每个季度末月月底向区人力资源局报送下一季度导师需求计划,并提交本季度《创业导师工作记录表》及图片资料,创业导师服务补贴由区人力资源局上报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统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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