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施办法》、《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福田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福田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召开了《福田区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措施》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福田区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措施》。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2019年5月28日下午在区委大楼2110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按照2019年5月6日发布的《关于福田区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措施政策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的公告》,本次听证会的参会人员由以下成员组成:
1.听证代表9名:沈 洲(法律专家顾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刘丽坤(法律专家顾问、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薛 春(深圳市创富港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冯小刚(启翔(深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卢仲元(深圳天福电子有限公司)、杨 真(深圳市农村商业银行)、廖壮煜(深圳市赛格创业汇有限公司/赛格创客空间)、黄飞黄(居民代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上步工业区303栋723室)、焦华斌(创业者代表、深圳市勤谨实业有限公司)
2.听证员5名: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局黎新花、朱 莹、林要军、谢宇清、王 珣。
3.福田区就业创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0个:园岭街道办、南园街道办、华富街道办、福田街道办、华强北街道办、梅林街道办、莲花街道办、沙头街道办、香蜜湖街道办、福保街道办。
4.听证主持人1名:福田区人力资源局副局长黎新花。
5.听证陈述人1名:福田区人务资源局就业促进科科长刘志明
四、《福田区进一步促进就业就业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及起草说明
(一)加强重点用工企业就业服务。
(二)进一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三)积极支持企业吸纳就业。
(四)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五)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
(六)加大劳动力技术技能培训力度。
(七)强化失业人员培训。
(八)及时帮扶困难企业职工稳岗转岗。
(九)做好困难人员就业托底帮扶。
(十)落实各方责任。
(十一)起草说明
1.起草背景:国务院、省、市相继出台有关政策,针对当前经济大环境,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促进就业工作作出明确部署,在我市政策基础上,结合福田实际,制定本措施。
2、新增内容:一是区级创业孵化一次性补助;二是自主创业场租补贴。
3、政策要点:一是加强重点用工企业就业服务;二是进一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是积极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四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五是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六是加大劳动力技术技能培训力度;七是强化失业人员培训;八是及时帮扶困难企业职工稳岗转岗;九是做好困难人员就业托底帮扶。
4、费用框算:一是区人力资源局认定的区级创业孵化基地一次性20万元补助,预计2019年增加600万元,以后每年增加100万元;二是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场租补贴每一年1200元/月,每二年1000元/月,每三年700元/月,预计每年新增411.6万元。
五、听证代表意见及回复内容
(一)沈 洲(法律专家顾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建议定明措施执行具体期限。
回复:采纳。第十条(四)点,“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为“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二)廖壮煜(深圳市赛格创业汇有限公司/赛格创客空间):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是否有具体的程序细则。
回复:待本政策出台后制定孵化基地认定配套措施。
(三)焦华斌(深圳市勤谨实业有限公司):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有什么渠道获得。
回复:区、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有政策宣传平台,留意官方网站、有关活动通知,近期还有很多政策宣传活动。
(四)刘丽坤(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街道社区劳务派遣的工作人员是否可以享受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回复:社区公共服务工作人员可以申领。
(五)薛 春(深圳市创富港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如何认定。
回复:市局正与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协调,具体办法待市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