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及职校阶段收费情况说明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06-27 00:00来源 : 福田区政府在线
根据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委、纠风办《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等转发省物价局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纠风办关于暂停部分教育收费项目的通知》(深发改[2013]695号)精神,自2013年秋季学期起,暂停收取高中学校借读费,除择校生外,其余学生统一按所在学校高中学杂费标准缴费。
根据市财政委、发改委、教育局、人保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深财教[2013]34号)精神,自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收学费及借读费。
福田区教育局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