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委《关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问题的通知》(深发改[2009]2137号)精神,取消和停止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的有关事项,我区根据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免收书杂费和借读费工作,所有福田辖区内居民子女,只要符合条件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实行免收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辖区内深圳户籍居民子女享受同样待遇。
福田区教育局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