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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04-10 00:00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各中小学:

  为保障符合我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7〕16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2017-2018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继续全面推行就近入学、免试入学、积分入学,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行阳光招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学校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片区、招生程序、招生结果、新生名单、咨询投诉电话。

  (二)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可以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坚决杜绝“变自主招生为自由招生”。

  (三)各公办学校的报名地段范围(简称地段)已依据人口分布情况、地理状况和学校规模划定(附件1和附件2),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地段招生,不得擅自接收学生跨片区择校就读;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或未经验证审核的新生和插班生。

  (四)公办学校继续实行积分入学,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儿童根据《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附件3)进行积分,学位根据招生计划和积分情况进行统筹。

  (五)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全区统筹,受委托试行义务教育学位补贴的民办学校要优先招收深圳户籍和符合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二、公办学位申请程序

  (一)招生宣传

  做好招生宣传是让群众充分了解我区的招生政策、时间安排、报名流程等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各公办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宣传,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学校服务窗口的值班服务,做好来电来访记录,做好政策咨询解释工作。

  2.设立招生服务公示栏,张贴招生宣传资料,及时向社会公告学校的招生情况。

  3.召开一次面向社区居民的招生工作宣讲会,组织召开幼儿园或小学毕业班学生家长会,发放《新生报名指南》,提醒和指导家长做好网上预报名、证件审验、到校注册等工作。

  (二)网上预报名

  1.家长自行登录“福田区家长网上预报名系统”填写学位申请。

  2.地段小学在此期间应向地段内适龄儿童(家长)开放电脑室,安排专人指导、协助有需要的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三)志愿填报

  由家长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中填报第二和第三志愿。

  (四)初验报名信息

  1.为避免过长时间等候,各学校应分批次通知家长到校初验。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对未按照实际居住地段申报所对应学校的申请,学校应否决该申请并告知家长进行修改。

  3.初验时现场验核各种证件的原件,不要求家长提供相关复印件,各学校用高拍仪对家长提供的证件原件进行电子化归档。

  4.学校要认真核对家长提供的材料与网上填报内容是否一致,重点核对儿童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是否居住在学校所属地段等信息,必要时还要验核亲子关系等。

  5.初验通过后,由学校与家长共同确认初始积分无误后,在网上打印《报名回执》,双方签名盖章确认。

  6.初验被否决的家长可在规定时间结束前,重新修改网上报名信息(身份证号码不能修改),再次到所申报的学校递交材料。

  (五)材料审核

  在此期间,区教育局将初验合格的报名材料分别交各相关部门审验。“网上预报名系统”实时显示材料审核结果。

  因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报名学校,由各学校做好信息修改工作,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有关部门审验。

  (六)统筹学位

  区教育局与学校整理资料和统筹学位。

  (七)公布名单

  各学校在公示栏公布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名单,“网上预报名系统”同时显示录取结果。

  (八)新生报到

  新生到校注册,家长上交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给学校,学校造册登记并如实填写查验情况。

  三、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二)时间安排

  1.4月10日起开始宣传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

  2.4月24日-5月3日,适龄儿童网上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

  3.5月4日-5月5日,填报第二、第三志愿。

  4.5月6日-5月8日,学校初验报名信息。

  5.5月9日-6月9日,开展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其中5月31日为不合格信息修改时间。

  6.6月10日-6月26日,整理资料和统筹学位。

  7.6月27日,各学校公示录取结果。

  8.6月28日,新生到校注册。

  四、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

  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时间安排

  1.4月17日起开始宣传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

  2.5月2日-5月10日,小学毕业生网上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3.5月11日-5月12日,填报第二、第三志愿。

  4.5月13日-5月15日,学校初验报名信息。

  5.5月16日-6月16日,开展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其中6月6日为不合格信息修改时间。

  6.6月17日-7月3日,整理资料和统筹学位。

  7.7月4日,各学校公示录取结果。

  8.7月5日,新生到校注册。

  五、公办学位统筹办法

  如果申请人数未达到学校招生计划,则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全部接收;如果申请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则按第一、第二、第三志愿的顺序排序,同一志愿按积分高低排序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教育部门根据招生计划确定入学人数,划定各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对超出计划部分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或民办学校。

  六、学位申请房政策

  针对同一住房重复申请学位日益严重,导致我区公办学校学位负担沉重、发展受阻的状况,今年我区在部分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继续实行同一套住房在学制内(即小学六年、初中三年)不可重复申请学位的规定,即如果某套住房的住户使用该套住房申请学位,在其子女上学期间,另一家庭不得再以该套住房申请学位。

  目前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的小学分别是:荔园小学南校区、荔园小学北校区、荔园小学西校区、荔园外国语小学东校区、荔园外国语小学西校区、园岭小学、园岭实验小学、园岭外国语小学、福田小学、南园小学、福南小学、梅林小学、百花小学、华富小学、莲花小学、新莲小学、益田小学、梅园小学、石厦学校小学部、彩田学校小学部、荔轩小学、益强小学、侨香外国语学校小学部、明德实验学校香蜜校区、明德实验学校碧海校区、南华小学、福强小学、上步小学、天健小学、景秀小学、景田小学、上沙小学、福民小学。

  目前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的初中分别是:深圳市实验学校初中部、深圳市高级中学初中部、福田区外国语学校、侨香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明德实验学校香蜜校区、明德实验学校碧海校区。

  实施学位房锁定政策的小学及初中,租房户必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登记时间为准);非实施学位房锁定政策的其他公办小学,租房户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登记时间为准)。

  七、试点学区制招生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根据相对就近、教育均衡程度相当、学校相对集中的要求,我区试点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招生制度。具体方案如下:

  在益田村片区(即原福强小学、全海小学、益田小学等3所学校招生区域)试点大学区招生制度:

  1.上述3所学校的招生区域作为一个大学区,居住在大学区内的家庭,可自愿在3所试点学校中选择1所学校作为第一志愿,选择其他2所学校作为二、三志愿。

  2.积分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但选择报读原地段所属学校的积分增加10分(即属于益田小学招生地段的家庭选择报读益田小学积分将在原积分基础上增加10分,而选择报读全海小学或福强小学将无法获得此加分)。

  3.按志愿次序和积分高低依次录取,所有志愿学校都未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在福田南片区(即福田小学、福南小学、南华实验学校小学部等3所学校招生区域),试点共享学区招生制度:

  1.南华实验学校小学部与福田小学、福南小学共享学区,即居住在福田小学学区内的家庭,可自愿在选择南华实验学校小学部或福田小学作为第一志愿,选择另外一所作为二、三志愿;居住在福南小学学区内的家庭,可自愿在选择南华实验学校小学部或福南小学作为第一志愿,选择另外一所作为二、三志愿。

  2.积分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按志愿次序和积分高低依次录取,所有志愿学校都未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八、试点中小学对口直升

  为减少辖区居民重复提交入学申请、重新审验证件等不必要环节,我区在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一些同片相邻的中小学试点对口直升政策。同片相邻的学校直升主要包括:华新小学直升华富中学、岗厦小学和福华小学直升莲花中学南校区、皇岗小学和福民小学直升皇岗中学、上沙小学和下沙小学对口直升上沙中学、新洲小学和新沙小学直升新洲中学、梅山小学直升梅山中学、南华小学直升上步中学。

  1.对现就读于上述小学的毕业生,免申报、审验,直接升入对应初中就读。

  2.对家庭住址发生迁移、实际居住地离对应初中较远的,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可选择申报现居住地所属的初中学校。

  九、其他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建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及时向社会公布咨询、监督电话和招生网址,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不正之风。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学位紧张的学校请及时与社区工作站联系,上门核实申请学生的实际居住情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对于未实际居住的学位申请,学校及时通知家长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并反馈给区教育局。

  (三)各学校所有新生实行电脑系统随机均衡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

  (四)认真做好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随班就读工作。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盲、聋哑、智障适龄儿童少年,可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或福田区竹香学校申请就读。

  附件:1.福田区2017年小一新生报名地段代码图

  2.福田区2017年初一新生报名地段代码图

  3.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

                                                                                                          福田区教育局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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