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服务 > 企业开办 > 常见问题

印章遗失补办需提交哪些资料?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5-23 00:00来源 : 21世纪经济报道

  答:印章遗失补办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书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

  4、刻章登记卡;

  5、派出所报案回执(回执上要详细注明公司名称及遗失印章名称、数量);

  6、报纸登遗失声明(登市级以上的报纸);

  7、遗失印章的情况说明(法定代表人签名);

  8、公章、财务专用章遗失需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到窗口办理;

  9、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

  10、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