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如何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
信息提供日期 : 2016-05-19 00:00来源 :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答:(1)申请: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应向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或深圳市商标协会具体负责申请的受理工作。申请人登陆“广东商标网”(www.gdta.com.cn),下载“广东省著名商标录入程序”,按要求填写并导出申请表,准备好相应的证明材料;“广东省著名商标录入程序”填写完后,应拷录成光盘或包存在其他存储介质,相应的证明材料应装订成册,提供有关材料。 (2)推荐:具体受理点受理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对材料完整的申请,向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认为材料不完整的,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补正完整后向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3)认定:广东商标协会将各地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本省著名商标的评审工作。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的,由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颁发《广东省著名商标证书》,并予以公告;未予认定的,由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退回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4)延续:著名商标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保留“广东省著名商标”资格的,著名商标所有人应在其著名商标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提出延续申请,延续申请的办理,与著名商标认定申请的办理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