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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文字被他人登记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注册商标所有人该怎么办?

信息提供日期 : 2016-05-19 00:00来源 :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答: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另,如果你的注册商标是驰名商标,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3条的规定,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如果你的商标是广东省著名商标,可根据《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向核发执照的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或其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变更该企业名称字号;如果你的商标不是驰著名商标,就要看该字号的使用与注册商标的使用在消费者心目中是否会引起混淆或误认,属同一省级区域内的,请求省工商局解决,不在同一省级区域内,请求国家工商总局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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