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服务 > 企业开办 > 常见问题

经营范围:焦炭的购销、粮油的购销,是否需要前置审批?

信息提供日期 : 2015-10-23 00:00来源 :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答:不需要前置审批,可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再向审批机关申请办理相关许可审批文件,取得许可审批后方可开展相应的进行活动。《煤炭经营许可证》由省经信委批;粮食的销售不需要审批,但是如果从事粮食收购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需要粮食主管部门审批。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