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或变更外商投资无船承运企业时需提交什么材料,审批程序是什么?
信息提供日期 : 2015-09-05 00:00来源 :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答:根据商务部商资函【2005】89号文,从2006年3月31日起,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有权对外商投资无船承运企业的设立、变更进行审批。具体申报材料和程序等事宜按《外商投资国际海运业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令【2004】第1号)及其他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申请人报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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