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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哪些材料?

信息提供日期 : 2011-12-08 00:00来源 : 福田区政府在线

   需提交以下材料:1、合伙人签署《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原件1份);2、字号(商号)查重证明(原件1份);3、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4、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5、已取得预先核准名称后,其变更原合伙人的,应当提交合伙人的决议(或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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