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及《深圳市2009年网吧总量布局规划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新设立连锁网吧总部及直营门店需满足以下主要条件:
1、经营场所应当设立在地上1至3楼,合法的非住宅用途场所,租赁合同需盖有登记合同章;
2、不得设立在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