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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怎样办理?

信息提供日期 : 2011-10-15 00:00来源 : 福田区政府在线

  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含台、港、澳企业,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外商银行,外商保险公司)等,在完成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及国家税务证、地方税务登记证,办妥外汇登记证及银行开户后30天内,须到财政部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具体报送材料如下:

  (一)填写《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表》一式两份(本网站可下载);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三)批准证书原件、复印件;

  (四)章程(原件、复印件);

  (五)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六)外汇业务IC卡(正反面)复印件、原件;

  (七)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八)注册资金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含100万),在市民中心财政局窗口办理;

  (九) 2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注: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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