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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除了自己根据管理办法计算,还可以从那些渠道确切得知是否需要缴纳及需要缴纳的具体金额?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8-01 15:47 来源 :福田区残联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职责划转的批复》(深府函〔2020〕95号)经研究,同意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划转至税务部门征管,自2020年度起执行。用人单位申报保障金方式如下:用人单位可自行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enzhen.chinatax.gov.cn)进行申报,或在各区(新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申报。用人单位进入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申报界面,可通过搜索框搜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进入或通过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进入,进行申报缴纳。保障金申报信息及报送资料:为便于用人单位申报缴纳保障金,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提供自动预填申报服务。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系统自动带出经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确认的上一年度保障金应缴款信息,用人单位只需要如实填报“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确认无误后即可完成申报,无需提供纸质资料。为简化办事流程、减轻缴费人负担,经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确认,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达到规定比例或符合政策免征保障金的,无需进行保障金申报。保障金缴款方式:对于签订了税库银三方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优先选择税库银三方协议缴款账户(即缴税账户)进行缴款。同时电子税务局也支持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方式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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