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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近期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哪些涉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内容?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3-01 15:15 来源 :深圳残疾人公众号

   近期,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针对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应坚持“全覆盖、零拒绝”,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对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采取送教上门或者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应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随班就读,不得因残疾拒绝招收。

  《意见》自2026年3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来源 广东省教育厅 深圳残疾人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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