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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残疾人真挚关爱服务”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10-31 09:31来源 : 福田区残联

  本公共服务事项适用于符合福田区真挚关爱服务项目申请条件,并持有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福田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福田区户籍残疾人:
  1.资助残疾儿童到机构进行康复。申请条件:0~14岁的七类残疾儿童(3岁以下未办证儿童可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其监护人(以下统称“申请人”)自愿选择《深圳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评审通过名单一览表》中的康复服务机构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的,申请人可提出资助康复服务申请。
  2.资助残疾儿童就读普通幼儿园。申请条件:3~6岁的残疾儿童均可申请。
  3.资助残疾学生就读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其他特殊教育机构。申请条件:就读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其他特殊教育机构的在校学生,可申请资助。
  4.资助重度精神残疾人住院治疗。申请条件:因重度精神残疾而需要长期住院治疗、没有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或因在外地住院而不能享受医保)的精神病人,可申请资助。
  5.资助残疾人重大疾病的医疗救助。申请条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因患重大疾病每年医疗费自费超过3万元(精神病患者除外),持区级以上医院医疗费的交费凭证。
  6.资助在读残疾人大学生配置电脑。申请条件:在读国家承认学历学校的残疾人大学生,尚未享有电脑配置者。
  7.资助精神残疾和智力一、二级残疾人购买社会保险。申请条件:年满18周岁、未就业(托养视为就业)且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精神残疾和智力一、二级残疾人员均可申请。
  8.资助听力残疾人人工耳蜗及植入手术。申请条件:(3岁以下未办证儿童可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经指定机构评估需植入人工耳蜗,且能承受大部分手术费用及手术后相关费用的听力残疾人均可申请一次性资助(含手术后康复训练)。
  9.资助重度智力残疾人机构安养。申请条件:生活不能自理、家庭无人照顾或父母年满60岁以上的重度(一级)智力残疾人,可申请到市内或市外的经政府注册的合法机构安养的资助。
  10.资助街道职康中心残疾人会员购买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申请条件:在街道职康中心已注册登记为会员的残疾人,尚未购买社会保险的均可申请。
  11.资助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申请条件:经医院确诊的白内障手术适应症。

  12.资助残疾人文学爱好者出版专辑。申请条件:专辑内容弘扬残疾人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主题健康、积极向上,字数不少于10万字(含10万字),由注册的合法的出版机构出版后,且发行量在3000本以上的残疾人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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