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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就业有什么奖励?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3-14 14:43来源 : 区残联

  答:根据市政府《通知》和《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经认定的就业困难残疾人,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岗工作的,给予在岗残疾人岗位补贴,给予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和奖励。对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按超比例安排的就业困难残疾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奖励;对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奖励。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及奖励计发期限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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