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办理未婚证明?
答:您好,根据国务院民函【2015】266号通知,除对涉台及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