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对象:具有深圳市户籍且年龄在7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70 至79 周岁每人每月200 元;80 至89 周岁每人每月300 元;90 至99 周岁每人每月500 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1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