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服务 > 医疗服务 > 常见问题

内部医疗机构的申请设置如何办理?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4-11 16:02来源 : 福田政府在线

  福田区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拟设置在内部、只向本单位员工服务的医疗机构(医务室)备案。

  办理条件:福田辖区内员工超过500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置在内部、只向本单位员工服务的医疗机构。

  办理程序:

  1.设置单位向区卫生局提交申请材料;

  2.区卫生局审核材料,并按照《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医务室设置规范》实地验收;

  3.对验收合格的医务室,由区卫生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详情请咨询82918333-2220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