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参保人所住医院是市社保局的定点医院,其在9月1日及以后发生的住院费用由医院进行记帐;如果是在非定点医院住院的,其9月1日及以后的住院费用先行现金自付,待出院后于10月份按参保属地就近到市社保分局审核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