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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待遇提高!深圳一二三档医保将有重大变化!10月1日起实施!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9-11 10:17 来源 :深圳医保,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重磅消息!深圳医保政策修订,10月1日起实施!

  本次医保政策的修订有很多重点内容发生了变化!先给大家划个重点,提前剧透一下!

  一档医保买药更加灵活

  ②二档医保能用的钱变多

  三档医保将成历史

  一、医保档次发生变化

  (一)规范我市医保制度体系。

  《医保办法》按照国家、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要求,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称职工基本医保、居民基本医保)。

  其中,职工基本医保根据缴费与对应待遇分为职工基本医保一档、二档两种形式。职工基本医保一档对应原基本医保一档,职工基本医保二档对应原基本医保二档与三档。

  本市在园在校少年儿童、大学生,以及未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本市户籍居民可以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保。

  原基本医保三档并入职工基本医保二档,参保形式虽有变化,但市民及用人单位无需进行额外操作。

  二、医保缴费金额有所下降

  职工基本医保

  在参保范围方面,明确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参加职工基本医保。在缴费标准方面,统一执行省规定的缴费标准。

  缴费基数上限、下限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60%。

  职工基本医保一档缴费费率为8%,其中用人单位6%,个人2%;

  职工基本医保二档缴费费率执行省规定的最低标准2%,其中用人单位1.5%、个人0.5%。

  2.居民基本医保

  在参保范围方面,本市在园在校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本市户籍居民可以参加居民基本医保,其中,取消非本市户籍在园在校学生参保需关联其父母参保情况的有关规定,鼓励“应保尽保”。

  2.在缴费标准方面,居民基本医保以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居民月可支配收入为基数,费率为1.8%,个人和财政按比例分担,成年居民个人缴          0.7%,财政补助1.1%;少年儿童和大学生个人缴0.6%,财政补助1.2%。 

  总结:

  统一了职工基本医保一档、二档的缴费基数和缴费基数上限、下限,缴费基数均为本人月工资收入

  缴费基数上限、下限调整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与之前相比明显下降。

  2023—2024学年度少年儿童和大学生个人年缴费金额将比去年大幅下降。

  三、医保待遇有所提高

  

《医保办法》实施后,职工基本医保、居民基本医保在门诊及住院待遇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一、职工一档医保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限额从年社平工资的5%,提高至在职人员6%(实施初期约为9334元)、退休人员7%(实施初期约为10890元),二级以上医院的限额相应调整,

二、取消医保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非处方药、家庭成员共济使用等方面的门槛线,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只要有余额,即可按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的范围使用

三、职工二档医保及居民基本医保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限额由每年固定1000元提高到年社平工资的1.5%(实施初期约为2333元),并动态增长

  四、参保人在市外门诊看病也可以享受医保统筹报销,同时市外住院报销比例提高,积极支持人口流动,切实减轻异地工作和生活的群众看病就医后顾之忧。

  五、提高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千元以上医用材料报销比例,提高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新增国家谈判药品单独支付待遇等方面也作了相关规定。

  刚刚提到了,我们的一档、二档门诊及住院待遇有所提升!那我们一起来看看到底,可以享受哪一些的待遇~

    Q:职工基本医保一档普通门诊可以享受哪些报销待遇?

  一是职工基本医保、居民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与医疗机构级别挂钩,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分别为75%、65%、55%,退休人员、60周岁及以上居民相应提高5%。

  二是提高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其中,职工基本医保一档年度支付限额从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提高至在职人员6%、退休人员7%,其中在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的支付限额提高至在职人员3%,退休人员3.5%;

    Q:职工基本医保二档、居民基本医保普通门诊可以享受哪些报销待遇?

  职工基本医保二档、居民基本医保的普通门诊待遇有所提升:

  一是报销比例调整为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分别为75%、65%、55%,退休人员、60周岁及以上居民相应提高5%。

  二是提高年度支付限额,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由原来的每年固定1000元提高到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5%(实施初期约为2333元),同时取消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最高报销120元的限制。

  三是国家谈判药品医保报销不受门诊限额制约,直接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计算。

    Q: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有哪些变化?

  统一执行广东省规定的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并将其分为两类,

  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对应原医保办法中的门诊大病,主要包括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等重特大疾病,支付比例不变;

  二类门诊特定病种为高血压、糖尿病等其他不属于门诊大病的特定病种,支付比例适度提高,一是高血压、糖尿病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处方的药品费用支付比例从80%提高至90%;二是其他二类门诊特定病种职工基本医保一档的支付比例从70%提高至80%。

    Q:住院待遇有哪些变化?

  一是适当调整住院起付线。市内一级以下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首次住院起付线调整为200元、400元、600元,年度内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为100元、200元、300元。

  二是住院支付比例与医疗机构级别挂钩。职工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在一级以下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住院支付比例分别为94%、92%、90%;

  职工基本医保二档及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在一级以下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住院支付比例分别为92%、91%、90%。退休人员、年满       6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住院支付比例为95%。

  Q:异地就医待遇有哪些提升?

  一是门诊和住院都可按规定享受异地就医待遇。

  二是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或市外转诊情形下,市内外支付比例一致;异地急诊抢救和其他临时外出就医情形下,分别按照市内标准的90%和80%支付。三是市内、市外就医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Q:大病保险待遇有哪些?

  按照国家、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的要求建立大病保险。

  一是职工基本医保、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均可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二是大病保险不再另外缴费,其待遇支出分别从职工基本医保、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三是大病保险对住院及门诊特定病种等基本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付合规高额费用进行“二次支付”,起付线为1万元,支付比例分段设定,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为70%,3万元及以上部分为80%。

  四是大病保险年度支付限额与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挂钩,连续参保时间越长,年度支付限额越高,连续参保时间满72个月以上的,年度支付限额为100万元。

  五是大病保险待遇向医疗救助对象倾斜。起付线由1万元降低至2000元,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取消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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