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的程序是什么?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6-20 17:42来源 : 福田区司法局
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每两年进行一次,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员需向有权评定其等级的人民调解员协会提出书面申请。评定由协会组织,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报区司法局备案。协会负责制作和颁发调解员等级证书,并向社会公布。首次申报等级评定的人民调解员可以直接申报符合条件的等级。评定结果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协会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向区司法局申请复查,由区司法局作出最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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