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务站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提供日期 : 2010-11-09 00:00来源 : 福田区政府在线
(2006年7月11日)
福府办〔2006〕83号
为进一步深化、巩固我区社区居务、站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深圳市“阳光工程”实施意见》(深办发[2005]15号)以及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大经济、大文化、大环境、大服务”发展战略,以促进社会公平、和谐为宗旨,以市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以群众最关心、利益最密切的问题为重点,全面实行居务、站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障群众依法行使各项民主权利,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创建平安和谐社区,为建设和谐福田、效益福田贡献力量。
二、主要内容
(一)社区居委会公开主要内容
1.社区居委会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包括制定的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任期目标及执行情况、办事程序和居民公约、社区服务指南、社区居委会岗位责任制等。
2.由社区居委会管理的社区服务项目、实施情况以及有偿服务的收支、接受外界捐赠等。
3.凡属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应经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并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
4.居民、居民代表评议居委会成员制度。
5.经居民代表会议决定或居民申请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6.居委会成员的依法撤换、罢免和补选情况。
(二)社区工作站公开主要内容
1.社区工作站政务公开情况。
2.社区工作站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包括制定的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任期目标及执行情况、办事程序和社区工作站的岗位责任制等。
3.社区工作站财务收支和集体资产情况。包括上级部门拨款,工资福利补贴,公务活动招待费支出、办公经费、电话费及其他收支情况。
4.社区工作站站长任期、离任审计制度。
三、公开程序
(一)按公开的内容准备好公开资料;
(二)经居民监督小组或站务小组审核;
(三)以公开栏形式或其他形式公开;
(四)在公开过程中注意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
(五)认真处理居民、群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开后的全部资料建档保存备查。
四、公开形式和时间
(一)公开的形式
1.设置居务、站务公开栏或电子触摸屏。在室外公众位置设立2×1米的居务、站务公开栏,在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服务大厅设置电子触摸屏,将应公开的内容和居民最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通过居务、站务公开栏和电脑触摸屏向居民公布。
2.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或站务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公布需要全体居民知道或参与的居务、站务大事。
3.利用业主信箱和派发宣传资料告知居民。
4.定期召开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班子会议,公开居务、站务和财务有关事项。
(二)公开的时间
社区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开;工作执行情况、完成工作目标情况每季度公开;居民关注的热点问题经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实行全过程公开;居民要求公开的其它内容要随时公开。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构,确保居务、站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区调整社区居务、站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各街道办事处尽快成立或调整居务、站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居务、站务公开工作,确定人员,明确公开工作责任,严格公开工作纪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公开工作落实,确保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100%达到居务、站务公开。
(二)加大对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干部培训的工作力度。区居务、站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将制订培训计划,明确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工作职责,明确社区居务、站务公开工作的意义。
(三)建立规章制度。各街道办事处每月要召开一次居务、站务公开联席会议;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要分别成立居民监督小组和站务小组,负责审查、监督各项公开的实施情况。街道、社区均要建立反馈制度,及时收集群众意见,掌握有关公开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意见箱,接受群众的投诉并及时处理,切实保障居民的民主权利。
(四)加强居务、站务公开工作硬件建设。以各社区公告栏、业主信箱、宣传资料等形式公开或告知为主。也可配置电子触摸屏,方便居民查询。已有电子触摸屏的社区要注意维护和定期更新公开信息内容。同时,要加快社区信息网络的建设,已建成社区信息网络的社区可进行网上居务、站务公开。
(五)落实保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区居务、站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将联合各街道办事处,选定若干个居务、站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加强检查指导,抓好示范,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上级有关部署和要求首先在联系点得到较好落实。全区将于年底对居务、站务公开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比。
(六)居务、站务公开工作评比的奖惩办法。年底进行一次检查评比,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居务、站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发展。对没有实行居务、站务公开的要通报批评,责成整改并限期公开;对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真实,群众有意见的社区,不能参加平安和谐社区的评比,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工作站人员也不能参加优秀(先进)称号评选;对在居务、站务公开中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等违法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