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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遴选方案》的公示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遴选方案》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9-28 09:59来源 : 区科创局

  为推动深圳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提升福田区科技创新强区实力,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深府〔2016〕80号),结合福田区的产业发展规划,现就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项目制定如下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

  一、项目名称
  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
  二、意向用地单位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必要性:集成电路作为信息产业的基础和核心,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产业。集成电路设计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大力支持发展的行业。集成电路设计水平的高低对于整个电子信息产业的技术水平和系统集成能力都具有重要影响。为了促进集成电路产业设计水平的快速发展,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文件,鼓励提升国内芯片的基础研发和配套能力。芯片设计的研究开发成为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的对象。
  同时,由于中国集成电路产业起步较晚,国外对中国高技术芯片的封锁,中国集成电路产业成长较为艰难。目前,中国近八成的芯片依赖于进口,其中高端芯片进口率超过九成,进口集成电路居中国外汇消耗第一名。因此,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推动芯片国产化的研究开发。
  本项目的实施,致力于打造成为全球领先的集芯片设计、软件开发及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为一体的研发与应用示范基地,促进高端芯片国产化,响应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可以促进国家和深圳市集成电路行业的高速发展。
  (二)可行性:
  项目重点发展的触控与指纹识别一体化技术、触摸屏近场通信技术、活体指纹检测技术等通信及智能识别的前沿技术,其发展符合《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鼓励发展类中“A1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大类中“A1402 消费电子类IC设计服务、网络通信类IC设计服务、智能卡类IC设计服务”子项。汇顶科技作为全球人机交互及生物识别技术领导者,目前已在包括手机、平板电脑和可穿戴产品等在内的智能移动终端领域构筑了领先优势,是业内唯一一家可以提供包括显示屏内指纹识别、活体指纹识别、IFSTM、玻璃、coating、蓝宝石在内的全系列指纹识别解决方案的公司。2016年,汇顶科技跻身中国集成电路十大设计公司,名列第六。
  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规划建设集研发、办公为一体,定位为国际化新芯片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基地,集新兴产业特征和总部企业特征为一体的新一代产业园区,未来将形成研发人员5000余人、 年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产业集群。对深圳市、福田区经济和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三)建设内容:本项目将构建研发、设计、转化于一体的集成电路产业体系,包含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深圳市工程实验室,打造成为全球领先芯片设计、软件开发及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与应用示范基地,为深圳市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四)初步建设规模:根据项目建设规划,项目总建筑面积57550平方米,主要用于研发办公。用地规模、建筑规模、土地用途等最终以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要点为准。
  四、产业准入条件
  (一)产业类型:《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鼓励发展类A1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生产技术:项目方需拥有核心技术如触控与指纹识别一体化技术、触摸屏近场通信技术、活体指纹检测技术等通信及识别技术。
  (三)产业标准:
  竞买申请人为在深圳市福田区注册的企业法人,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产品技术国际领先; 国内A股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从事IC设计服务10年以上;2016年度自主知识产权集成电路产品营业收入不少于30亿元;拥有与该产业相关的发明专利不少于80项。
  (四)产品品质:竞买申请人产品已商用于10家以上国内外智能终端整机厂商。2016年销售额前十的中国IC设计企业。项目用地位于深圳市福田区范围内。
  (五)项目投入产出效率
  1.投产时间:取得用地后四年内建成投产。
  2.投资强度:投资强度(单位建筑面积上的固定资产额)≥1.5万元/平方米。
  3.产出效率:用地产出(单位建筑面积上的年产值)≥7万元/平方米。
  4.节能环保:符合国家行业节能标准和建筑节能标准。项目在研发活动中不产生环境污染,自始至终将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
  五、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规模:位于福田区中康路东侧地块,7193.87平方米
  (二)土地用途:商业性办公
  (三)土地性质:自用
  (四)建筑规模:建筑面积57550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其中15000平方米产权归福田区人民政府,由竞得人建成后以成本价移交福田区人民政府。
  (五)土地供应方式:挂牌出让
  (六)供应期限:30年
  土地使用权限到期后,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补偿方式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七)权利限制:
  1.竞得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中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使用。
  2.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
  3. 项目建设用地竞得人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拍卖或者变卖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次受让人应当符合原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限定的受让人资格条件,次受让人用以经营的产业必须符合转让土地时的区政府产业政策并与区政府签订产业监管协议。
  4.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又无次受让人符合受让条件的,区政府有权以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成本价减折旧后的价格优先回购;其中,土地使用权价格为以土地供应合同总地价款为基准,扣除竞得方实际使用年期分摊价款后的价格,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价格为其竣工结算时的成本价减折旧之后的价格。
  5.竞得方取得用地之后,土地使用期内注册地、纳税地和统计关系归属地不得迁移出福田区;土地使用期内,竞得人公司的出资比例、股东发生变化应先经区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备注:用地规模、建筑规模、土地用途及公共配套等最终以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要点为准。产业类型选自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深府〔2016〕80号)的规定,现就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10月9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福田区科技创新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深圳政府在线(http://www.sz.gov.cn)
  福田政府在线(https://www.szft.gov.cn)
  联系人:唐小姐,何小姐 联系电话:83678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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