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驻区各单位:
《深圳市福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民政局反映。
附件:《深圳市福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
附件: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福府办函〔2018〕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