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生之窗 > 环境篇 > 相关服务 > 政策法规

关于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若干规定》的解读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12-14 00:00来源 : 福田区政府在线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深圳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若干规定》修正案(草案),决定对《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若干规定》中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不相适应的条款作如下修改: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