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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立体绿化补贴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7-20 15:20来源 : 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一、背景依据                                 

  2016年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增了立体绿化章节,其中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制定立体绿化奖励办法”。《深圳市立体绿化实施办法》(深城管规〔2021〕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六章规定了立体绿化项目建设和管护经费补贴的范围及标准,并明确了由各区人民政府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深圳市园林建筑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深建市场〔2017〕26号,以下简称《定额》),新增立体绿化章节,明确立体绿化项目建设和养护参考单价。这些规定即为《深圳市福田区立体绿化补贴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制定的法律法规依据。

  二、目标意义

  立体绿化是指以建(构)筑物为载体,以植物为材料,以屋顶绿化、架空层绿化、墙(面)体绿化、棚架绿化、桥体绿化、硬质边坡绿化等形式实施的绿化。随着福田区城市进程的快速发展,地面绿化的空间越来越少,加强和推进立体绿化是扩充和拓展绿化空间最有效的途径。然而立体绿化事业涉及面广,投入资金巨大,仅靠政府部门的单打独斗很难起到明显的效果,因此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立体绿化建设则十分必要。而且立体绿化能够极大改善城市热岛效应、空气质量,也在丰富城市景观环境、提供公共开放空间、补偿绿色生态空间短缺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细则》的出台,意在采用政策扶持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立体绿化建设,弥补平面绿化增量的不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主要内容

  根据《条例》、《实施办法》、《定额》的规定进行汇总细化,本着清晰易懂,操作性强的原则,细化了立体绿化补贴申请程序,为申报人提供了更详细易懂的操作指南。《细则》内容共8章28条,分为总则、组织管理、补贴对象、补贴范围及标准、申报条件及原则、补贴申请程序、责任追究、附则。

  (一)明确补贴主体。主要补贴立体绿化类型中的花园式屋顶绿化、简单式屋顶绿化和其他类型立体绿化(第一章)。主要补贴对象是本辖区内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第三章)。

  (二)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福田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是《细则》的实施主体,福田区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补贴资金保障,福田区各辖区街道办事处负责积极配合和协助落实(第二章)。

  (三)明确补贴范围和标准。立体绿化补贴分为建设资金和管护资金补贴两类。补贴标准严格按照《实施办法》和《定额》的规定执行(第四章)。

  (四)明确申报条件,细化操作流程。鼓励扶持为主,简化操作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和权属范围内实施的立体绿化,本辖区内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业、个人都可以享受鼓励政策补贴(第五章)。补贴操作流程包括街道办初审、专家现场考评、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复审、公示、资金拨付等步骤(第六章)。

  (五)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制度管理。为加强廉政预防措施,杜绝贪污腐败弄虚作假行为发生,增加分等级补贴(第四章)和对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申请资格或退付补贴的规定(第七章)。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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