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人在道路坐卧”救助者实施奖励政策解读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08-06 00:00来源 : 福田区政府在线
相关背景:
“高速公路,行人勿进”是一条安全常识,但行人违法上高、快速公路已成为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2019年伊始,我市相继发生数起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快速路导致死伤的交通事故,据统计,仅2018年交警就接报警行人上高快速路警情高达1789宗,因此引发交通事故28起。针对这一情况,深圳交警专门制定了工作规范,将此类警情纳入“超级警情”进行处置。此外,为解决危险即时性与处警时间差的问题,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最大程度保护生命安全,交警多管齐下,决定实施“援手行动”,倡导市民群众伸出援手,一旦发现行人进入高快速路及城市干道后就立即报警,具备安全防护条件时,在警方指导下对需要帮助的特殊人群伸出援手,劝离危险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以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具体内容:
对于在“援手行动”中的救助行为实施奖励,以激发社会正能量。具体根据救助行为的参与程度,以及被救助人可能发生交通安全隐患的程度分级进行奖励:
奖励项目 | 奖励标准 |
市民发现行人进入城市道路行车道坐卧 | 报警后经查实的,每宗奖励50元,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500元。 |
市民发现行人在城市道路行车道坐卧,报警后并且在现场劝离或协助做好安全防护等援护工作的 | 经查实每宗奖励1000元。 |
市民发现行人在高速公路、快速干道行车道行走、坐卧,报警且在现场将其劝离或协助做好安全防护等援护工作后未发生交通事故的 | 经查实,发生在白天的每宗奖励5000元,发生在夜间的每宗奖励10000元。 |
我们鼓励市民积极对行人在道路坐卧这一危险行为进行报警和援助,只要报警,均有奖励,对协助做好安全防护等援助工作的,可奖励至1000元;前提条件一是发生在城市道路行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等不属可奖励范围;二是被救助人须处于坐卧的状态,误入、借道通过的不属可奖励范围。
同时,鉴于行人违法上高、快速公路安全隐患极大,极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对报警并救助进入高、快速路的行人的,我们将予以重奖,无论行人是行走还是坐卧状态,只要是发生在高快速路,市民报警并参与援助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的,白天(8时—19时)每宗奖励5000元,夜间(19时—8时)每宗奖励10000元。
实施效果:
减少行人进去高快速路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维护交通安全次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