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卫监字〔2010〕42号医疗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和机构名称
信息提供日期 : 2010-12-30 00:00来源 : 福田区政府在线
福卫监字〔2010〕42号
医疗机构变更批准书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务室: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企事业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规定》(深府[1992]244号)和《深圳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医务室变更法定代表人和机构名称(见附表),请按规定办理公告和注册登记手续。
附:医疗机构变更项目
原医疗机构名称 | 核准变更后 医疗机构名称 | 原法定代表人 | 核准变更后法定代表人 |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务室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务室 | 管林根 | 王敏 |
主题词:医疗机构 变更 批准书
抄送: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医政处,区委区政府办,区卫生监督所。 |
福田区卫生局办公室 |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