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卫字〔2010〕95号关于调整社区基本用药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0-12-30 00:00来源 : 福田区政府在线
福卫字〔2010〕95号
关于调整《福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目录》(2009版)的通知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09年底,根据卫生部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我局制定了《福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目录》(2009版)(以下简称《目录》)。2010年6月,广东省医改办出台了《广东省基本药物增补品种》。为全面贯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满足社区居民的用药需求,经研究,我局决定调整《目录》,并于
一、该《目录》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和《基本药物地方增补品种》两部分,其中,《基本药物地方增补品种》含《广东省基本药物增补品种》和《福田区基本药物增补品种》。
二、《目录》共计有617个品种,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品种307个、省基本药物增补品种260个、福田区基本药物增补品种50个;按药品分类计,含西药372种、中成药245种。
三、《目录》中所有药品均执行“零加成”售价,即按药品购进价格售出,让利于民。
四、各医院2009年遴选品种中凡属于《目录》的药品,要及时调拨到社康中心,增加社康中心药品品种数。
附件: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
2.《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说明
3.《基本药物地方增补品种》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调整 社区卫生 药品目录 通知
抄送:宁礼副区长。 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区委区府办。 |
福田区卫生局办公室 |
(共印2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