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卫监字〔2010〕34号医疗机构增设法人
信息提供日期 : 2010-12-30 00:00来源 : 福田区政府在线
福卫监字〔2010〕34号
医疗机构变更批准书
朱玮玮口腔诊所: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深圳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诊所增设法定代表人(见附表),请按要求办理公告和执业注册登记手续。
附:医疗机构变更项目
医疗机构名称 | 主要负责人 | 核准增设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单位 |
朱玮玮口腔诊所 | 朱玮玮 | 朱玮玮 | 深圳市友睦医院管理策划有限公司 |
主题词:医疗机构 变更 批准书
抄送: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医政处,区委区政府办,区卫生监督所。 |
福田区卫生局办公室 |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