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卫复〔2010〕12号关于同意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厂单丝第二生产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信息提供日期 : 2010-12-30 00:00来源 : 福田区政府在线
福卫复〔2010〕12号
关于同意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厂单丝第二生产线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厂单丝第二生产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审核,广东省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是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其所作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具有法律效力。《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厂单丝第二生产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深职预评〔2010〕第3号)的内容和结论客观、真实。我局同意该预评价报告。
对于该项目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噪声、高温、激光、工频电场、尼龙树脂、色母粒、润滑剂等)防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你公司要按照职业病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并在施工建设中加以改进、落实。
该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或备案申请。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二○一○年
主题词:职业卫生 预评价 批复
抄 送:宁礼副区长。 市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区委区府办。 |
福田区卫生局办公室 |